中西方对人类命运解释的异同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and Western Explanations about Human Fate

         人在“认识你自己”的过程中,命运是人类在现实生活中与自己的生存利益、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话题。它是古今中外人人所关注和困惑的问题,普通老百姓、哲人思想家都曾议论它、解释它,其说殊异,却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哲学问题。


  中国先秦时,人们崇拜、敬畏天命,夏道尊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夏氏有罪,予畏上帝”。由于夏桀为恶,天(上帝)下命诛杀他,为商汤推翻夏朝的合理性、合法性找到了天命的依据。商末政治腐败,纣王淫欲无度,罪大恶极,周武王吊民伐罪,不仅在于“天命靡常”,而在于“惟德是辅”,天命授予“敬德保民”的人来治理天下。天授命与否是与王朝君主的德性相联系的,人的主体性的行为活动、治理天下好坏与能否祈天永命相关联,天命的绝对性、永恒性有了松动。甚至出现怨天、咒天的思想:“不弔昊天,乱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宁。”以天为不善良、不仁慈,天命观念在人们思想中逐渐松绑,天神、天命失去了绝对的权威性,主体人的力量逐渐取代天命的支配力。“夫民,神之主也”,“国将兴,听于民”,“良臣将死,天命不佑”。开启理性的觉醒,哲学的突破。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人对自我命运的反思,由天命不佑而转化为对命运的关照。


  命运,自古以来中外哲人就各说齐陈,诠释多元。儒家孔子认为,命运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必然性的力量。“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一种主张或事情能否实行与废除是由命运决定的,人怎能与命运相争!孔子一方面以命运为必然性的异己力,人们要敬畏它,另一方面要认知命,“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不懂得命运,怎样能做君子,强调人的主体的能动性及其作用,“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发挥自我主体的能量,被人称之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者与”的人,显示了孔子与命运抗争的精神。孟子绍承孔子,他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舜、禹、益儿子的好坏,没有人叫他们做,他们做了,这是天意;人没有致力而获得某种成果,这是命运。一个老百姓要得到天下,必然与舜、禹一样道德高尚。孟子认为人们的追求不外“在我者”与“在外者”两种,“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者也”。仁义道德需依靠自我去求得,自己不努力去追求,就不能得到。富贵利达能否得到,要符合道义,才能得到,这取决命运。把命运与人的道德修养相联系,王符有相似的观点,他说:“凡人吉凶,以行为主,以命为决。行者,己之质也;命者,天之制也。在于己者,固可为也;在于天者,不可知也。”人的吉凶祸福,既与人的自己道德品质修养相关,这是自己可以做到的,又与人的命运相关,这是人自己不可知的。


  道家认为,命运是支配人的生存状况,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一种自然而然的力量。老子说:“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回归心性的精神,是其本存的状况,也是其常态,体认其中的道理叫做明。“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命、命运是一种没有外在干涉的顺任自然的状态。庄子发挥老子思想,他说:“不知吾所以然而然,命也。”我不知其所以然而然,就是要顺任自然的命运。“达命之情者,不务知之所无奈何”。通达命运的实情,不必去追求命运所无可奈何的东西,顺任自然而然的安排。“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人的一切生存状况都是命运的使然,人是无可奈何的。“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知道无可奈何,不能与命运抗争,只有安心顺任自然的命运,这是具有德性的人才能做到的。


  儒墨两家在先秦称为“世之显学”。墨子却与儒道相对待,倡导“非命”,否定命运决定人、社会、国家的生存状况。他认为执着有命的话语不能不加以驳斥,因为这是“天下之大害也”,是“执有命者”的谎言。“自古以及今,生民以来者,亦尝有见命之物,闻命之声者乎?则未尝有也。”既未见有命运的事物,亦未闻有命运的话语。人的贵贱、荣辱、贫富、饥饱,社会国家的治乱、宁危,不赖于命运的安排,而决定于主体人的能力价值,“天下之治也,汤武之力也;天下之乱也,桀纣之罪也。若以此观之,夫安危治乱,存乎上之为政也,则夫岂可谓有命哉”。国家的治乱安危,依赖君主如何治国理政。如果像禹、汤、文、武为政天下,使饥者得食,寒者得衣,劳者得息,国家太平。为了使国家治而不乱,宁而不危,人们贵而不贱,荣而不辱,富而不贫,饱而不饥。王公卿大夫必须竭股肱之力,殚精思虑的智慧,人们早出暮入,耕稼树艺,妇女纺织织布,上下都丝毫不怠倦才能实现,而不依靠命运的安排。这样才能利国利民。墨子进而揭露了执有命者的政治意图和本质。他说:“命者,暴王所作,穷人所求,非仁者之言也。”是为君王残暴行为造成人民穷困作辩护的言词。如果听信“暴人之道”,就不能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国家就不能富强、兴旺。


  荀子虽属儒家,但与孟子在诸多观点上相对待,在人性论上孟子主张性善论,荀子主张性恶论;在天命论上孟子倡存心养性事天,荀子呼吁“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顺从赞美天,不如控制天命而利用它。既不承认天的意志性、神圣性,亦否定了传统的天命论。人可以发挥自己的主体性、能动性,利用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则为人服务。因此,荀子拒斥有一种人力不能抗争的异己力量和必然趋势的命运。认为命运是一种偶然的遭遇,“节遇谓之命”。“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今有其人不遇其时,虽贤其能行乎?苟遇其时,何难之有”。死生是命的必然性,人一定会死;时运具有偶然性。一个人虽贤,不遇时运,不能实行其贤才,若逢时运,就能施行其贤能。荀子这个智能创见,开启了哲学史上对命与运的不同诠释,命是一种必然性的价值导向,运是一种偶然性的价值导向。但由于古人对概念、范畴内涵的模糊性,两者又往往混沌,而影响后来的王充和范缜等人思维轨迹。


  两汉时期,哲学思潮的核心话题是“究天人之际”。董仲舒从负面灾异遣告讲“天人感应”说,杨雄取“和同天人之际”的路数,王充则从正面讲“符瑞是应”说,凸显了时代的精神。王充认为天是气的自然现象,与“云烟无异”,“天乃玉石之类”。否定天有意志,天地犹如夫妇,交媾而生子女。“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犹夫妇合气,子自生矣”。天不是有意志的“故生人”,犹如人身上生虱子,是不知不觉自然而生。但王充也没有完全摆脱天命论,他从宣汉思想出发,歌颂汉德丰雍,天降祥瑞。一方面他认为人和国的命运有其必然性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又有偶然性价值导向。他说:“以命当富贵,遭当世之禄,常安不危;以命当贫贱,遇当衰之禄,则祸殃乃至,常苦不乐。”命当富贵,遇到当旺盛的时运,永久平安无险;命当贫贱,遇到当衰弱的时运,祸殃就来。命运的好坏,与偶然性的时运相合,就有常安常苦的机遇。“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有才高行洁的人,没有与时运相偶合,便退在下流;有才薄行浊的人,却与时运相偶合,而居众人之上。“举事有是非,及触赏罚,有偶有不偶”。以偶然性诠释赏罚,是非的赏罚是时运。


  南北朝时梁朝武帝萧衍笃信佛教,竟陵王萧子良与范缜辩论因果报应话题。子良问:你不信因果,世间何得有富贵贫贱?范缜回答说:“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坠,自有拂簾幌坠于茵席之上;自有关篱墙落于粪溷之侧。坠茵席者,殿下是也,落粪溷者,下官是也。”人生犹如同一棵树上的花,一阵风刮来,花都掉下来,有的通过窗帘,掉在褥垫上,有的通过篱笆掉在粪坑旁边。掉在褥垫上就像你王子,掉在粪坑旁边就像我范缜。人的贫富贵贱的命运,就像随风而堕的花朵,落到那里,完全是偶然的,不是因果报应决定。范缜度越了天命必然性价值导向,开辟了批评佛教因果报应论的偶然性价值导向的新领域。


  北朝刘昼生活在北齐,与范缜相对应,主张命运的偶然性。他说:“命运应遇,危不必祸,愚不必穷;命运不遇,安不必福,贤不必达。故患齐而死生殊,德同而荣辱异者,遇不遇也。”命运与偶然性相适应与否,其后果有云泥天壤之别,患难相同而人的生死不同,德操相同而人的荣辱殊异,这与人偶然遇到的机遇、时运相关联。社会人事、自然现象,均有遇不遇的偶然性的价值导向。


  宋明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茂盛,科技的发达,国内外交往的频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主体意识觉醒,“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共同体意识自觉。张载提出了“人定胜天”,王安石喊出了“天命不足畏”的呼声,而与孔子“畏天命”相对待。朱熹的弟子陈淳为学生讲授理学主要概念、范畴时整理出《北溪字义》一书,陈淳说:“命一字有二义,有以理言者,有以气言者,其实理不外乎气。”不是董仲舒天“故生人”,而是“人物之生,不出乎阴阳五行之气。本只是一气,分来有阴阳,阴阳分来有五行”。因此就产生形形色色各种事物。否定天命的意志性、主宰性。所以程颢、程颐提出“不必言命”。“贤者惟知义而已,命在其中……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人们唯有求道得义,命运已蕴涵在义中。“人贤不肖,国家治乱,不可以言命。”“圣人乐天,则不须言知命”。乐天知命,一循于义,国家的治乱,人的贤不肖,都不是命运的安排,也不是天命决定,因此,没有必要讲命。朱熹曾点赞二程言义不言命的观点,是前圣所未发的创新,他们把命运从天命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王夫之认为人的主体的能动性、有为性,可以改造人自身的命运。他说:“君相可以造命,邺侯之言大矣!进君相而与天争权,异乎古之言俟命者矣。”邺侯李泌曾主张发挥人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天争权,把人的命运由任天决定的权力,争回到自己的手中,老百姓亦可以造命,“一介之士,莫不有造焉。祸福之大小,则视乎权藉之重轻而已矣”。老百姓有与君相平等的创造自己命运的权力,凸显了主体的自觉。颜元在答问中,肯定了命运由人自造。“或问:‘祸福皆命中造定信乎?’先生曰:‘不然,地中生苗或可五斗,或可一石,是犹人生之命也……生命亦何定之有’”人生命运犹如禾苗,人用肥料培育它,五斗可得一石,如果摧折它,一石可得五斗,这是人为造成的,以证人的命运可以自己创造,而不是命定的。魏源提出“人定胜天,既可转贵富寿为贫贱夭,则贫贱夭亦可转为贵富寿。”人的贵富寿与贫贱夭的命运是自己造,而不是天命决定的。“造化自我,此造命之君子,岂天所拘者乎。”天不能限制人自己创造自己的命运,人的命运自己创造。


  命运与人人利益相关,从先秦到近代,中国的哲人思想家在探索过程中见仁见智,各美其美。或以为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必然性,或是不知其所以然的自然力量,或主张非命,或倡制天命而用之,或主命运是一种偶然性力量,或讲命是必然性,运是机遇,是一种偶然性的力量,或主张为生民立命,君相民可以造命。凡此以见,命运话题发展的历程,是人度越天命控制、理性觉醒、主体自信,人自己解放自己,自己掌握、创造自己命运的呈现。


  命运话题也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或认为人的命运及一切遭遇都是一种必然性价值导向。古希腊的赫拉克利特说:“命运的本质就是那贯穿宇宙实体的逻各斯。逻各斯是一种以太的物体,是创生世界的种子”。逻各斯是神,是一种必然性,作为贯穿逻各斯的命运,亦具有必然性。“万物服从命运,命运就是必然性”;或认为人的命运是由神决定的。在《伊利亚特》史诗中以天神宙斯决定人的命运。在《创世纪》中神(上帝)造天地万物,造人,人的命运由神(上帝)安排,人自己无能为力;或认为命运是一种偶然性的价值导向;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自己创造自己的命运。弗朗西斯·培根说:“不容否认,一些偶然性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命运,例如长相漂亮、机缘凑巧,某人的死亡,以及施展才能的机会等等;但另一方面,人的命运也往往是由人自己造成的。正如古代诗人所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设计师。”他也讲命运的偶然性,认为要抓住时机。他说:“善于识别和把握时机是极为重要的,在一切大事业上,人在开始做事前要像千眼神那样察视时机,而在进行时要像千手神那样抓住时机。”古谚说时机老人先给你送上它的头发,如果你没有抓住,再抓就碰到秃头了。能否抓住时机是考验人的智慧。时机、机遇能否抓住,也就是你能否设计自己、创造自身命运的机遇,遇不遇不能靠命运之神的恩赐,而靠自我洞察能力、智慧潜能和时机的把握。


  中西对于命运的体认大体上有相似的元素,但命运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具有不同的特点:命具有常态性、常规性、确定性、预期性;运具有非常态性、非常规性、非确定性、非预期性。命与运的非相应性,构成了既冲突又融合的和合形态。之所以中西各个时期对命运的疏释有差分,其原因是各时期人文语境、认知水平、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局限性,而具有时代的印记。据上所述,所谓命运是指人的生命主体的过去和现在的际遇与赖以存在的生活环境的融实和合所形成的生命经历和生存状态的价值评价。


 (源:《光明日报》;作者:张立文,国际儒联荣誉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